王兴周 庞嘉楠 李岩崇 | 家庭责任伦理与新生代农民工返乡创业
王兴周,中山大学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副教授
主要研究方向:农村社会学和中国社会思想史
庞嘉楠,中山大学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2019级硕士研究生
主要研究方向:农村社会学
李岩崇,中山大学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2019级硕士研究生
主要研究方向:农村社会学
[摘要]返乡创业是实现乡村产业振兴最直接的路径,新生代农民工是返乡创业的主力,研究新生代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动力机制对促进农村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研究基于返乡创业新生代农民工的个案访谈发现,抚养孩子、赡养父母、家庭团聚等家庭责任伦理刚性驱动新生代农民工返乡创业。然而,返乡创业面临诸多风险,返乡前后收入落差大,新生代农民工面临家庭责任伦理与个人事业发展之间的两难选择。在家庭责任伦理与返乡创业行动的耦合下,新生代农民工采取的应对策略包括:通过家庭合作将责任伦理转化为创业资源;通过多元化发展分散创业风险;将创业发展成事业,实现更高层次的追求。研究表明,传统家庭责任伦理是新生代农民工返乡创业的主要源动力,家庭驱动的返乡创业比创业驱动的返乡创业更有发展韧性,同时为新生代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了社会资本,为新生代农民工事业发展提供了新机会。
[关键词]新生代农民工;家庭责任伦理;返乡创业;驱动因素;乡村振兴
一、引言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必然选择。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关键,产业振兴需要人才、资本、技术、管理、信息等各种要素下乡,返乡创业就是促进这些要素下乡的最现实的路径。2015—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出台《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2020年1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9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返乡入乡创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据报道,2020年返乡创业人员达1010万人,同比增长19%,为增长最快、最多的一年;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9个中央部门的规划,2025年返乡创业人员将达到1500万人,带动6000万人就业。返乡创业人员主要由农民工、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组成。有研究表明,返乡人员的年龄分布呈“倒U”型,30~45岁是高峰年龄段。由此可以推断,新生代农民工是返乡创业人员的主体。
基于返乡创业的重要性,学界关于返乡创业尤其是农民工返乡创业的研究渐成热潮。迄今,学界从个人因素、家庭因素和环境因素三个层面逐步从粗犷到精细地分析了农民工返乡创业意愿和行为的影响因素。其中,家庭因素主要研究了家庭经济状况、家庭人口状况、地理条件对农民工返乡创业意愿和行为的影响。值得注意的是,有学者已经发现“家人需要照料”这一家庭因素对农民工回乡创业意愿影响显著。但是,该发现似乎是一个附带的、次要的结果,没有得到研究者充分的解释和分析;而且作者自己都认为创业意愿只是潜在和诱发因素,不等于创业活动已经实现,所以研究局限性太大。另有学者基于全国24个省返乡创业者的实地调查,定量定性相结合研究了返乡创业青年的特征,发现“家庭责任”是青年返乡创业的重要诱因,但结论只是笼统的“照顾家人”“方便照顾家庭”,缺乏进一步分析。
“责任伦理”是马克斯•韦伯提出来的概念,指“一个成熟的人(无论年龄大小),他意识到了自己行为后果的责任,真正发自内心地感受着这一责任。然后他遵照责任伦理采取行动”。吴先伍认为,儒家伦理不是角色伦理、义务伦理,在本性上是一种责任伦理,更加强调突破自我的权利限制,积极主动地为他人承担责任。在儒家伦理体系之中,家庭伦理又是核心。涂可国认为儒家的家庭责任伦理包括父慈子孝的双向责任、游必有方的感情责任、不亏其体的重生责任、劳而无怨的代际责任、兄友弟恭的同辈责任。费孝通将我国家庭责任伦理概括为“反馈模式”,用公式表达为F1←→F2←→F3←→Fn(F代表世代,→代表抚育,←代表赡养),子女与父母之间“彼此支撑”“互为责任”,代代循环。史秉强认为这种在代际之间周而复始的责任转换体现着从道义到法理上都具备权利与义务均衡的合理性依据。
有学者认为,在转型期的中国农村社会,这种责任伦理出现了分裂:老一代仍较多延续与承担着传统的代际责任伦理并向孙代延伸,年轻一代则越来越多地从传统代际责任伦理中规避出来。但是,来自江苏省N村和云南沙村的定性研究发现,新生代农民工对亲情和子女教育更加关注,更倾向于家庭本位,面对结婚、生育、子女教育、父母生病、老人过世等人生关键节点更容易做出返乡决定,家庭生活事件和家庭生命周期是新生代农民工返乡的重要原因,而且男性新生代农民工更需要承担照顾老人和家庭的责任。但这些研究没有讨论家庭责任与返乡创业之间的关系。
“新生代农民工”是指出生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成长和受教育于80年代、没有务农经历、受教育水平较高、90年代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村流动人口群体。这一群体目前年龄在45岁以下,正是个人事业发展的黄金年龄。尽管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为乡村产业发展提供了新的基础保障,但农村创业环境仍然远不如城市。所以,我们不能单纯从经济学角度研究新生代农民工的返乡创业行为,受既有研究成果的启发,我们认为有必要从家庭责任伦理的角度深入研究新生代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动力机制。
我们的研究设计与现有相关研究有所不同。首先,我们的研究对象是已经回村的新生代农民工(1980年以后出生,曾经在城市务工经商一年以上)返乡创业人群,不是在城的计划返乡人群,这样我们就不再是研究返乡创业的简单意愿,而是研究返乡行动发生背后的真实的复杂动机;其次,我们的研究方法不是运用定量数据建立模型,而是实地个案深入访谈,这样我们可以更详细具体地刻画返乡行动与家庭责任之间的运行逻辑;再次,我们的研究区域是广东省,该省是全国城市化率(71.40%)最高的省份(不含港澳台及京津沪三个直辖市),是乡村振兴和逆城市化基础最好的省份。
我们的实地调研于2021年3~5月在中山、江门、惠州、清远、肇庆、湛江、韶关、河源、梅州、汕尾等地市的15个行政村进行,基本涵盖了珠三角、粤东、粤北、粤西等各个区域,包括广府、客家、潮汕、雷州等亚文化区域。最终我们成功访谈了115位返乡人士,其中新生代农民工(1980年后出生)41位,返乡创业者25位。我们的研究主要就基于这25位返乡创业者(见表1)的访谈资料。
二、家庭责任刚性驱动返乡创业
一般的研究都将“返乡创业”作为一个整体概念使用,其实这个概念应该分解为“返乡”和“创业”两个概念进行分析。通过实地调研我们发现,农民工的返乡创业其实有两种情形:一是为了创业而返乡,一是为了返乡而创业。前者是发现乡村有创业机会,或者说是在城乡比较之后认为在乡村创业更有利可图,所以才返回乡村;创业动机在前,返乡行为在后。后者则相反,返乡是动机和目的,先有返乡决定,然后才考虑将创业作为返乡以后的生计和事业发展的手段。
比较起来,老一代农民工多因为临近退休年龄,在城市失去就业机会而主动返乡寻求新的发展机会;新生代农民工则更多因为家庭责任原因被动甚至被迫返乡,返乡不是因为要创业,创业更多是被迫返乡后的无奈之举。
(一)“下有小”:抚养孩子驱动返乡创业
调研发现,返乡创业的新生代农民工年龄在25~40岁之间,又以30~40岁这一年龄段为主,他们的子女大多处在学龄期,在非户籍所在地上学学费贵、开支大,令其难以承受,所以他们选择让孩子在老家上学。湛江的杨先生一家以前在深圳发展,有一儿一女两个孩子,他算了一笔账,在深圳读不了公立学校,只能读私立学校,一个学期起码要1万多,一年下来就要2万,两个孩子在深圳读书根本就养不起,所以他决定回到湛江吴川老家寻找发展机会。
年轻的家长们也尝试隔代抚养模式,但是祖辈的身份、教育能力和知识水平都难以适应时代的发展,所以只能返乡亲自教育培养子女。梅州的李小姐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孩子小的时候她一直在深圳打工,孩子读小学后就回乡了,因为她发现小孩不听爷爷奶奶的话,爷爷奶奶管不了,所以在小孩读书阶段必须要父母才能管教;特别是上了四五年级,孩子学的知识越来越深,需要父母进行辅导。中山阜沙镇的周先生在广州读书,后去当兵,复员后做过辅警,回乡以后自己创业,涉及塑料袋生产、养殖、市政工程诸多行业,一儿一女两个孩子都在上小学;他发现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或保姆根本不能辅导孩子学习;尽管业务很忙,他和妻子还是抽空管孩子,晚上单对单每人辅导一个;因为现在学业比较繁重,作业比较多,而且“小孩也不是省油的灯”,所以要“尽量自己带”“如果交给父母或者外公外婆的话,有时候会不知道他们在干什么”。
另外,孩子进入叛逆期成长问题多,需要父母陪伴,不想让孩子成为留守儿童的原因也促使很多的父母返乡履行教养责任。梅州黄金村的张小姐本来在广州开托管班,两个儿子在老家由爷爷奶奶看管,后来她发现“老人家跟我们年轻人的教育方式不一样”“小孩子不认同老人家说的那些道理”“会比较叛逆”,“无奈,只能为了孩子回家创业”“没有办法,只能回到农村发展”,于是回老家投资开办了一家私立幼儿园。
这类返乡创业行动背后的深层动机是“一切为了孩子”“孩子重于一切”“为了孩子牺牲自己”的家庭责任伦理意识。正如梅州李小姐所说“我感觉管教孩子才是第一的,挣钱也要挣,家里的孩子还是要管一下。”
(二)“上有老”:赡养父母驱动返乡创业
与“下有小”相比,“上有老”是更多新生代农民工离乡在外的牵挂,赡养老人比抚养子女更加刚性地驱动新生代农民工返乡创业。从家庭生命周期来看,返乡创业新生代农民工的父母年龄大多在60岁左右,要么身体出现问题需要照顾,要么年纪大了需要陪伴。湛江杨先生的案例比较典型,小孩在深圳小孩上学开支大、难以承受,但这还是次要的,更主要的原因是要回家照顾父母。他父母一直在老家,父亲心脏做过手术,现在母亲身体也不是很好,脚不方便;所以没有办法,杨先生带着儿女回到老家。“现在父母行动不便,还是回来照顾父母,在家里找点事做,最主要的是父母没有人照顾”“最主要的原因是父母老了,一个是走不了路、一个又生病了,没有办法”。
从新生代农民工这一年龄段所处的时代背景来看,国家实行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农村一般将“独生子女”政策变通为“独生子”政策,所以一般家庭都有而且只有一个儿子。根据传统家庭责任伦理,女儿一般不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嫁出去以后要承担赡养公婆的责任,在农村,似乎儿子在家庭责任伦理上属于尽孝的当然责任人,女儿在道义上应该为夫家尽孝,而不是为父母尽孝。与老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的家庭责任明确而且集中,既没有兄弟分担,也不会出现责任分散。湛江杨先生的两个妹妹,嫁的也不是很远,也在深圳工作,但有空才过来看一下父母,“反正农村一般是儿子来照顾的,很少有女儿回来照顾”。
调研发现,计划生育政策带来的养老责任问题在农村已经开始出现,一个新生代农民工需要赡养多个老人的现象较为普遍。与此同时,改革开放以来,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高速发展,较多家庭父辈和子辈两代人进城务工经商,积累了一定的资本,为创业奠定了一定基础;但同时父母甚至祖父母的赡养责任很容易将新生代农民工拉回农村老家。比如清远的周先生,技校毕业以后在制药、空调行业的大型企业工作过,后来与人合伙在佛山开办了轨道交通设备制造企业,但他父亲2011年意外离世,母亲要照顾奶奶、外婆,随着母亲年纪大了,加上自己有了小孩,周先生不得不逐步收缩城市的业务,将重点转回老家。
虽然农村将“独生子女”政策变通为“独生子”政策,但没有儿子却有多个女儿的家庭也不少见,这时候就会有其中一个女儿站出来承担尽孝责任。比如江门的谭小姐,在江门读书毕业后一直都在江门打工;她们家有四个女儿,她排行老二,另外三个姐妹中有两个嫁在附近,一个嫁到珠海,“我们几个姐妹都很同心,爸爸妈妈有什么事一起去关心”,谭小姐后来在老家村里开办了自己的工厂,生产外贸产品,年产值大概800万元,在创业的同时更好地承担了赡养父母的责任。
我们在调研中发现,新生代农民工返乡充分体现了韦伯“责任伦理”定义的特征,很多时候返乡履行家庭责任并不是父母或者外在力量强迫的,而是内在的责任意识、报恩意识、亲情意识驱动。清远周先生年纪轻轻事业就很成功,但他反复强调“老人家很重要”“我妈举足轻重”。江门谭小姐将自己事业的成功秘诀简单归结为人品好,并认为这是爸爸遗传下来的,是爸爸教育得好,“我从小跟我爸爸的感情很好”“所以为什么四姐妹,我要留在我爸爸身边”。清远的刘小姐,考上了广州外贸外语大学,毕业后先后在深圳、广州外企工作,2015年因父母身体原因,被迫放弃升职加薪机会,回到家乡创业,后又回到广州工作,2019年底母亲车祸去世又辞职回乡。中山冼先生,在深圳工作过一段时间,后来回到家乡和父亲一起从事养殖业;家里有两个姐姐,只有他一个男丁,父母年纪都比较大了,都希望他回去。中山黄小姐,在肇庆读古筝专业,同时在培训机构工作,积累了一些人脉和工作资源,“纠结了很久,觉得还是要回来”,主要是家庭原因,家里的妹妹读高中长时间不在家,“有一句话说父母陪我们长大,我们陪他们变老”。
其实,不少新生代农民工返乡创业不单纯是因为“下有小”或“上有老”,而是两个因素同时存在,返乡创业既是为了抚育子女,也是为了照顾老人。
(三)“家庭团聚”:逆向连锁流动
无论是国内人口流动还是国际移民,连锁效应都是人口迁移的普遍现象。迁移启动者到达目的地以后,通常会建立“桥头堡”,要么返乡结婚后将新婚妻子带回移居地,要么将早已结婚的妻子、儿女及其他亲人逐步接到移居地,由此形成一个流动的链条,最终实现家庭团聚。但是,过往研究一般都是关注从乡村到城市、从国内到国外的连锁流动现象;我们的调研则发现,在近年新生代农民工返乡创业的过程中存在从城市到农村的逆向连锁流动现象。一般的模式是,夫妻一方因返乡抚养子女或赡养老人作为启动者先回到家乡,因家庭责任较重需要分担,或者是因为不能忍受夫妻分离,另一方或早或晚也回到家乡,实现一家人的团聚。
由于新生代农民工经济实力更强、更重视生活质量,在面临更重的家庭责任,以及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振兴带来的返乡创业机会增加,新生代农民工相较于老一代农民工更容易选择通过返乡创业的方式实现家庭团聚。梅州曾先生以前在深圳打工,他的妻子生小孩之后就回老家了,他自己一个人在深圳打拼了几年,后来“老婆说扛不住了,一个人带两个小孩太累,没有办法”,所以就回老家创业了,承包村里的环卫业务。梅州曾先生也是在深圳打拼,在工厂、高速公路收费站工作过,也创办过速递公司,在深圳认识了同村女友,2007年结婚,2008年有了小孩,结婚以后妻子留在老家,自己回到深圳,2013年辞职回家团聚,从事(柚子)规模化种植,并兼营小卖部、货车运输。湛江的杨先生先回到老家,老婆孩子也准备回来,九月份在老家小学入学,“我回来他们肯定是回来的”。梅州李小姐和张小姐也是自己先回来照顾孩子,然后“老公也回来了,在家里搞点其他事做一下”,并开玩笑说“男人在外面不放心,要带回来”。
有些是夫妻一方(一般是丈夫)看好农村的发展势头,决意返乡创业,然后另一方和孩子跟随返乡。河源王先生希望搭上乡村振兴的快车道,2017年返乡创业,开办家庭农场;妻子和孩子都在深圳,孩子在深圳上学;后来妻子不放心,认为两地分居不好,2018年就跟着回乡了。
除此以外,与老家人结婚也是连锁返乡的重要原因。比较典型的是清远的欧阳小姐,大学毕业以后她进入了教育行业,做过郑州、三亚分公司负责人,业绩、收入和职位节节上升;但是,爸爸、妈妈、奶奶年纪大了,一直希望她早点成家,由于家庭原因,回到老家,认识了在老家开幼儿园的丈夫并结婚,“我是希望有一个完整的幸福的家庭,所以我就在老家这边工作了,因为我先生是开幼儿园的,然后我就在这里帮他忙”。
三、家庭责任与个人事业的冲突
介于25~40岁年龄段的新生代农民工年富力强、最具市场竞争力,正处于事业发展的黄金时期。除此以外,上有老、下有小、一家团聚的新生代农民工需要创业成功来解决现实的家庭负担和生活压力问题。但是,我们的调研发现,新生代农民工返乡创业并非一帆风顺,面临不少困难,他们中不少人陷入了家庭责任伦理履行与个人事业发展受挫的矛盾冲突之中。返乡创业其实是新生代农民工在家庭责任伦理与个人事业发展之间进行的一次两难选择。在履行了家庭责任的同时,他们牺牲了自己在城市生活和发展的机会。
(一)返乡创业面临诸多风险
学界普遍主张乡村产业振兴的方向是以农业为核心、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但是我国乡村产业振兴刚刚起步,乡村产业业态仍然以农业为主体,辅以少量零售、服务、建筑、制造业。我们在调研中接触到的农民工返乡创业也以规模化种植业和养殖业为主,这一类产业经营风险较大。
首先,天气和自然灾害对种植业和养殖业影响都很大。按梅州曾先生的说法,种柚子“是靠天吃饭的,是露天的工厂”。惠州黄先生在餐饮行业打过工,也在县城办过工厂、开过商场,2018年回乡从事规模化水果种植,他的体会是农业起落比较大,碰到好天气就发财,碰到坏天气就亏本。据中山冼先生反映,近几年天气不好,不稳定,“太反常了,早上出太阳,下午就下暴雨”,导致水质变化,虾很容易生病,“没收成,连人工和成本都回不了”,所以村里曾经盛行的养虾业大受打击,养虾户都慢慢退出了。
其次,市场价格的大幅度波动也让种养户们频频失算。梅州曾先生形容这几年梅州的柚子市场“价格是波浪式的,有时两块一斤,有时一块一斤;我们的利润几乎说可以有,也可以没有,不确定”,一年的投资投下去有没有利润、会不会亏本心中没底。惠州赖先生一直在城市做生意,2018年回乡从事规模化种植,种玉米小赚了一笔,去年大规模投资土豆种植,碰上土豆价格大跌,单价连人工都赚不回来,亏了不少钱;他开玩笑说:“今年说得不好听一点,别说我老婆,凡是种土豆的人的老婆都有意见。”
再次,技术与经验不足也常常让返乡创业的新生代农民工频遭打击。中山周先生做过虾场养殖,因为不懂相关技术,养虾存活率和产量比较低,两年投了一百多万,最后只得“放手”。河源王先生2004年部队复员后去深圳打工,后来在深圳承包电信光缆方面的工程,2017年返乡创业,开办家庭农场,种植猕猴桃和百香果,由于不懂技术,“在深圳挣的二三十万一年,然后这两年掏空了”。
另外,投资回收周期漫长也让返乡创业的新生代农民工风险感知明显。惠州黄先生在这方面感受就很深,果树是长期才有回报的作物,前面两三年不停地投入,树长大了才会出货,“前面这三年投入很累。人累不用说了,田租、人工、农药化肥这些每年开销真的也要个一二十万,就我40亩来说,三年用了几十万,现在有压力了,有压力怎么样,我跟谁说,跟谁说都没用,唯一就跟老婆说还能跟谁说,店里面还有没有钱,拿点钱过来”。梅州张小姐办幼儿园,建房、买设备、办证照、请人工等等,六年投入差不多200万,至今“没有盈利,我现在还是亏损,还欠了一屁股债”。
最后,地方政府政策的不稳定、不确定也让返乡创业面临巨大风险。政策风险在养殖业表现得尤为明显。养殖户承包土地一次性交纳若干年的租金,花不少资金完成养殖场的各项基建工程,还要花钱购买种苗;政府以治污为名实行环境整治,“一刀切”实施禁养,通常没有合理的缓冲期,也没有成本补偿,养殖户常血本无归,正如某村书记所说“现在的地方政策,就是禁养,搞得我们这些地方的养殖户意见很大,反正养牲口的那些,养鸡、鸭、鹅的人都反对这个政策”。
(二)返乡前后收入落差大
正是因为返乡创业面临种种风险和困难,所以新生代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收益水平具有不确定性,“不能说稳赚的”“起落比较大”;而且整体上低于返乡前的收益,亏损、贴钱、吃老本也是常有的事;正如惠州赖先生所言“说实在的,我说得不好听一点,农业只是说自己亲手做的话还能赚到零头,但是想赚大钱是很难”。湛江杨先生比较了解城乡创业的收益差异,他认为创业还是应该在城市,尤其是深圳这样的大城市,农村创业赚不到钱,“反正赚大钱的人还是在外面有大钱赚,我没有看到在农村赚到很大钱的,在城市里面大把的有钱人,创业还是在城市好,在农村没有几个人赚到很多的钱,还是在城市好赚钱,农村创业肯定是比不上城市创业”。
还有不少新生代农民工返乡前在单位上班,返乡以后才开始投资创业,他们在收益方面又有更多的对比和感受。
首先,返乡前收入稳定,返乡创业以后收入起起伏伏,有盈有亏;没有固定收入让返乡创业的新生代农民工不适应。梅州李小姐返乡后,和丈夫一起购买了一些机器设备,承包一些工程,她的感受是“在外面做工肯定好一点啊,在家里的话你就不一定天天有事做,你在外面固定在厂里面要不在公司里面是有固定收入,在家里就没什么固定收入,要有得做才行”。
其次,不少人返乡前在职场上已经有了较好的发展,收入和职位都达到较高的层次,返乡以后收入出现很大落差。清远的欧阳小姐和刘小姐,返乡前已经是公司业务骨干,月收入数万,刘小姐因家庭原因返乡创业失败,欧阳小姐结婚后以家庭为中心甘当丈夫事业的助手。欧阳小姐说“这个收入落差真的很大”“我那么努力读书就是想出去,我不想留在这里,我就是想出去;但是我现在回来了,回来之后发现真得落差好大”。
另外,城市的企业一般比较正规,有各种福利,返乡以后进入“非正规就业”状态,也会让他们产生心理落差。清远欧阳小姐返乡前所在的企业总部在深圳大梅沙,公司福利很好,住的是别墅,返乡后“我真得是花了一年时间说服自己,回来是一点都不适应”。
(三)“纠结”:家庭责任与个人意愿的艰难选择
我们在调研中发现,返乡创业的新生代农民工把自己定义为“年轻人”。他们普遍认为年轻人属于城市,中老年人才属于农村;一个人在年轻的时候就应该在城市打拼,只有到了一定年纪才应该回归农村。所以,他们返乡是迫于家庭责任,是没有办法、不得已的人生选择。梅州张小姐为了孩子回老家创业开办幼儿园,她认为“年轻的都愿意在城市外面去打拼,都不愿意回农村,实在是迫不得已”。杨先生也说“年轻人还是想多在外面闯闯,毕竟城市里面钱好赚,农村是做苦力,农村赚钱还是有点难”,所以他将自己返乡归结为爸妈年老需要照顾,是被逼才回来的,是没有办法的选择。
不少人在城市已经有了明确而清晰的人生设计和职业规划,但家庭变故强行改变了他们的初衷,迫使他们返回农村。清远刘小姐的案例较为典型,“按照我本来的人生规划的话,如果我妈没有出事故,我今年应该是准备入户广州”。前些年,杨先生的父母身体还可以,所以他从来没有考虑过回乡发展,“我们年轻人也不想回来,还是想在城市”,但是父母身体的突然垮掉让他不得不马上做出返乡决定。
家庭责任伦理让新生代农民工尤其是作为家中独子的新生代农民工不能单纯考虑自己的理想、前途和事业,必须兼顾家庭责任,有时候家庭责任的权重还将超过个人意愿。中山冼先生的意见较有代表性;他认为,留在城市发展肯定对事业有利,能留尽量留,但“还是要看自己父母那边,比如说像我的父母,年纪大了,只有一个儿子,你也不能跑太远”。
四、家庭责任伦理与返乡创业行动的耦合
面对创业风险、收益落差、心理矛盾,返乡创业的新生代农民工并没有消极妥协,而是作为理性的行动者积极寻求缓解矛盾、重建平衡的应对策略,从而在困难之中找到新的事业方向,并在农村逐步扎下根基。与此同时,近年来的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也客观上为返乡创业的新生代农民工提供了日益向好的生存环境和新的发展机会。
(一)家庭合作:责任伦理转化为创业资源
在新生代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故事中,“男耕女织”“夫唱妇随”“男主外女主内”“举案齐眉”之类的传统家庭伦理似乎又以新的形式复活了,并焕发出新的活力,成为返乡家庭创业的基石。虽然张小姐开玩笑说把老公也带回来是在外面不放心,但真正的目的是“两个人一人一个地方的话其实也不是长久之计,两个人在一起创业,有什么事情可以商量,有什么事情可以互相帮忙”。清远欧阳小姐毕业于师范院校,返乡前做过教师、兼职教练、培训公司高管,儿童教育方面的理论和实践经验都很丰富,结婚以后甘做丈夫幼儿园经营管理的助手,“希望有一个完整幸福的家庭,而不单是自己的事业前途”。湛江李小姐,结婚之前和父亲在城里经营餐馆,结婚以后就协助丈夫在村里创业,丈夫经营了4台挖掘机,年收入40万左右,李小姐成为家庭创业团队的业务员,负责四处拉业务。河源王先生的妻子充当了家庭创业的财务主管角色,“家里面合作社这些账要她管,不然我又要去请人;然后基本上这一块就交给她了”。和其他男主女辅的家庭创业模式不一样的是江门谭小姐,她丈夫是广西人,属于“上门女婿”一类,返乡和创业都是谭小姐主导,在拥有30多个员工、年产值800多万元的企业里,丈夫负责技术和生产,谭小姐负责管理、销售和服务,两人既是夫妻又是合伙人。
代际合作在新生代农民工返乡创业的过程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首先,不少返乡创业者的资金来源都包含父母资助。湛江李小姐购买挖掘机的首付款就是由做生意的婆婆提供的;湛江肖先生开工厂需要200多万元投资,自己积蓄有73万,其余都是“家里面出的和跟亲戚借的”。其次,家业继承也是新生代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形式之一。肇庆冯先生先后在佛山、中山、广州、四会等城市做餐厅厨师,他父亲一直在家里从事养殖业,包括猪、鱼、鸭、鸡,一年有20多万的收入,父亲“70多岁了,因为老了,做得太辛苦了”,所以去年冯先生回到老家子承父业,“祖传的,老爸养完儿子养”。清远刘小姐继承了父母经营几十年的档口,梅州曾先生接手了父母在村里开了很多年的小超市。此外,父子合作经营的案例也有存在。中山的冼先生从深圳回到家乡,参与父亲经营多年的养虾场。父亲传授养虾经验给他,他自己则通过抖音、微信公众号、微博、社交圈收集并钻研养虾技术,“自己懂了就告诉他一点,比如说要看天气之类的,要下什么药物之类的”,由此和父亲形成互补。
其他近亲合作模式也有出现。比如江门谭先生和大自己5岁的亲哥哥合作建立了家庭农场,从事规模化水稻种植,两兄弟亲自上场,犁田、插秧、打农药、施肥等亲力亲为,互相合作,避免了雇请帮工的成本风险。湛江李小姐的挖掘机生意就主要是由他们夫妻俩加上她弟弟一起运作,省了雇工成本,还将弟弟训练成为技术熟手。
(二)多元化发展:分散风险的行动策略
面对返乡创业的高风险、低收益和大起伏,新生代农民工不仅通过家庭合作创业模式控制成本、降低风险,而且通过多元化发展模式增加收益、维持运转。在调研中我们发现,返乡创业的新生代农民工常常以家庭为单元,多渠道寻求创收和事业发展的机会。
第一种模式是“一家两制”。用被访者的话说,夫妻俩分工,一个在“岸上”,一个“下海”;前者一般是妻子,争取进入村委会、镇政府之类的“体制内”单位,既可以有不高但稳定的收入,又可以有时间照顾家庭,还能够为家庭创业争取到信息、政策、人脉等方面的资源,为家庭建立稳固的大后方,提升家庭创业的风险承受能力;后者一般是丈夫,创办并运营家庭企业,在市场中打拼,博取高风险中的高收益。据清远刘小姐介绍,现在国家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政府实施“头雁”工程,大力启用返乡的年轻人,在镇、村、社干部队伍中“80后”已经占据主体地位;刘小姐所在镇19个村支书,“85后”比较多,“90后”也有两个,最年轻的才25岁。梅州曾先生从事规模化种植,妻子梁小姐则是村委会班子成员。
第二种模式是“公私兼顾”。返乡创业的新生代农民工年富力强、见过世面、头脑灵活,是典型的能人、乡贤,很容易被地方政府看中,所以,不少返乡创业的新生代农民工都是“公私兼顾”,既创业,又担任村社干部。我们调查的一个村,村班子7个人差不多都有自己的“生意”,下面的村民小组组长(生产队队长)几乎都是种养大户。
第三种模式是“多种经营”。为了分散风险、增加收入,返乡创业的新生代农民工常常做多种生意。梅州曾先生主要从事柚子的规模化种植,达到2000棵的规模;他还经营父母传下来的商店;另外,他还买了一部小货车,既用于运输自家果园所需物资,又帮其他村民运货,计件收费;加上妻子梁小姐在村里做村干部的工资,曾先生一家有四份收入来源。梅州李小姐的丈夫主要从事水电安装工程,但又是“多样化的,不一定专门从事什么工作,为了生活什么都要做一下”。清远冯先生与亲友合伙开办了农业合作社,从事水稻规模化种植;因为稻米价格波动大、风险高,他又拓展了省内外水稻收购业务。
第四种模式是“城乡结合”。有些返乡创业的新生代农民工以前在城市已经开始创业,因家庭原因被迫将重心移回老家,为了既照顾家庭又延续事业,他们继续经营原有生意,或者利用城里的资源来提高返乡创业的成功率。河源王先生,部队复员返乡开办大型养鸡场,养殖放养鸡,现在存栏数达到4000只;他与惠州开餐厅的堂兄合作,堂兄负责销路,他负责生产,所以经营比较顺利,收入相对比较稳定。清远周先生2013年与另外三个人合伙在佛山开办了轨道交通设备制造企业,2021年年初因家庭原因返乡后还在兼顾这家公司,“没有办法,现在是两个地方都要兼顾”。湛江肖先生开的家具店就是其在佛山做家具销售业务的自然延伸,拿到了原来在佛山打工的厂家在老家的区域代理权。
(三)“创业”成“事业”:从被迫返乡到扎根乡村
无论在城市还是在农村,创业都是有风险的,都不会一帆风顺,都会经历初期的挫折、亏损甚至失败;但是,一旦坚持下来,就会逐步趋于稳定,并不断产生收益。梅州张小姐的案例比较典型,她2015年因为照顾孩子,“没办法”才返乡创业;6年过去了,她的两个儿子一个上大学一个外出打工,按理说她的家庭责任已经完成,可以重新回到城市发展了;我们问她“现在你小孩都已经读大学,而且老二已经工作了,那看小孩的任务已经完成,你现在还这么年轻,其实是可以考虑再回广州、回顺德这种地方去,对吧?”她的回答是现在已经在家里创业走不开了,开了幼儿园,要为农村做一些贡献,要让家乡数量众多的留守儿童接受良好的教育,“做一点小贡献,不能只为自己”,而且“不办也办了,创业初期已经过了;所以要做好,也要当自己的一个事业去完成,要把这个事业做好”。湛江姚先生在广州电信营业厅打过工,回到家乡后在镇上开了手机商店,积累了一定资本,现在准备转行做当地特色农产品(西瓜、番薯等)电商,希望“可以帮助那些农村人提高一下经济收入”,他看到当地很多人有好的农产品(番薯、水果等),但是没有渠道去销售,有产品没有销路或者是销路没有那么广,“可能他自己卖的话一年只能卖1000斤而已,如果有人帮他的话,可能卖个1万斤,甚至10万斤”;总之,他已经不是单纯为了自己挣钱,而是有了更高层次的追求。
五、结论与讨论
通过上述对广东25个返乡创业的新生代农民工个案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一)传统家庭责任伦理是新生代农民工返乡创业的主要源动力
从经济学角度讲,城市汇集了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科技、人才、信息等各种资源,可以产生包括规模效应、近邻效应、分工效应、结构效应、“场效应”在内的聚集效应,聚集带来的投资机会、就业机会、收益水平、服务便利、生活方便等都远强于农村,更适合处于青壮年期的新生代农民工就业创业。本研究表明,新生代农民工返乡创业现象不能单纯从经济学进行解释,经济动机有时候甚至不是根本性的驱动力。通过从家庭责任伦理的角度进行深入研究,我们发现,乡村振兴战略和传统家庭责任伦理之间形成了共振和耦合效应,乡村振兴为传统家庭责任伦理的履行提供了新的基础保障,传统家庭责任伦理则为青年人才返乡创业提供了源动力。
(二)返乡创业为新生代农民工事业发展提供了新机会
笔者2008年根据珠江三角洲9个城市“城市化进程中的农民工问题”问卷调查结果进行分析发现,与老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具有较高的人力资本和个人素质,有相对更清晰的人生设计,更关注自己的长远发展前途,关心自己的梦想能否实现,将外出务工作为职业规划,依靠自身实力,通过市场原则谋求自我的生存和发展,将做生意、当老板作为自己的最大理想。十多年过去了,他们中的一部分人因为家庭责任原因返回家乡;但是,他们的理想并没有磨灭,他们在城市打拼的过程中积累了经验、技术、资本和人脉,回到农村以后他们继续创业,延续自己的事业和梦想。
(三)家庭责任伦理为新生代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了社会资本
在人类文明社会的大部分时间里,家庭都是主要的生产活动组织单位;在传统中国农业社会,家庭也一直是自给自足自然经济的核心经营载体。在城市化进程中,新生代农民工以个体为单元被纳入到工业化社会大生产的各个链条之中,家庭的生产经营组织功能被消解,甚至家庭的空间完整性也在流动中被破坏。我们在调研过程中接触到的大部分新生代农民工在返乡之前要么未婚、要么已婚但夫妻在不同单位工作甚至两地分居。家庭责任伦理促成了新生代农民工返乡创业,逆向连锁流动又促成了农村三代甚至多代同堂家庭的回归;而且,返乡创业逐步由个人行为演变成家庭共同行动。我们在调研中发现,虽然有股份制、合作社等创业组织形式的存在,但大部分返乡创业都属于家庭创业,在创业过程中夫妻合作最为普遍,代际合作也较为常见,另外还有兄弟合作等形式。基于家庭责任伦理的家庭合作创业为新生代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了原始积累,节省了雇工、管理、沟通、融资等各方面的成本,有效抵御了来自各个方面的风险;家庭责任伦理可能会在初始阶段导致家庭责任与新生代农民工个人理想之间的矛盾,但在后续的发展过程中又可以转化为家庭创业的资源,逐步缓解这一矛盾,为新生代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持续提供天然保障。
(四)家庭责任驱动的返乡创业比创业驱动的返乡创业更有发展韧性
正如前文所述,农民工的返乡创业可以分为为了创业而返乡和为了返乡而创业两种情形,本文研究的家庭责任驱动的新生代农民工返乡创业属于后一种情形。和创业驱动的返乡创业相比,家庭责任驱动的返乡创业更有韧性。当出现高风险、低收益甚至亏损的情况时,创业驱动的返乡创业者很容易因为失败,离开农村,返回城市;因为他们是趋利的,并不看重创业的地点,一旦无利可图他们就会转移战场。家庭责任驱动的返乡创业者则不同,无论创业收益高低,甚至成败与否,家庭责任都会将他们留在农村老家;因为没有选择,他们更会激发出对在农村创业成功的渴望,也更能促使他们竭尽所能地寻求在农村老家安身立命的行动策略。随着创业的成功,家庭责任驱动的返乡创业者将在农村老家顺利扎根。返乡创业可能一开始只是家庭责任驱动下的权宜之计甚至是无奈之举;随着经营的日益正常化和稳定化,创业将变成新生代农民工新的事业,他们实现个人发展的理想也会在农村实现。
参考文献:略
本文来自《青年探索》
2022年06期
P85-97
END
图文 / 李 洋
编辑 / 廖君颖、王叶子
初审 / 吴 瑾
终审 / 谢素军、罗飞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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